🏠 返回首页
有限公司

保密协议(文件编号:HR-RZ-008)

___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员工,会在工作中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甲方商业秘密被以任何形式泄漏或不当使用,根据《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和潜在商业价值,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各类信息。商业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打印或手写的书面文件、图表、图片、移动存储器、录音文件、电子或视频文件、线上网络、计算机存储等。

2、商业秘密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秘密、管理秘密、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合同。

3、本协议商业秘密亦包括甲方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4、乙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可能接触、知悉或掌握到属于甲方、关联方或合作方的商业秘密,均属乙方应当予以保密的信息。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保证严守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无条件接受及承担相关违规责任或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2、在双方劳动/劳务/用工等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劳动/劳务/用工等关系终止或解除后,非因履行甲方要求的职务需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或公众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3、乙方不得打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知悉的保密信息资料应谨慎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4、乙方不得在有客人或供应商等外部人士加入的微信或QQ群等即时通信工具中透露保密信息;内部沟通联络时,乙方不得将电子邮件、会议纪要、内部报告等以任何方式抄送给客人、供应商或其他外部方。

5、乙方与甲方劳动/劳务/用工等关系结束时,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所有资料及物品交还甲方。乙方离职前,甲方为使乙方脱密需要有权禁止乙方参与涉密工作。

6、因工作原因知悉甲方员工薪资体系或具体员工工资发放情况、劳动争议处理情况的,非因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其他员工或外部宣扬、泄露。

7、在劳动/劳务/用工等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乙方承认甲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对保密信息未经许可进行披露(包括且不限于故意,过失或疏忽)或有其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按人民币30万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乙方应完全赔偿甲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① 甲方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及利润损失;

② 甲方获取有关商业秘密而付出的各项成本及支出,及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或利益;

③ 甲方因调查及追索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若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追索损失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专利、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2、本协议的签署属于甲方对其商业秘密采取的适当保密措施之一。

第五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持续有效。

2、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阅读了协议内容,并完全理解协议条款的法律含义。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身份认证

正在通过飞书自动获取身份信息...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