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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录用条件告知书(文件编号:HR-RZ-011)

___有限公司
个月,自 日 至 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若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形,将被视为不符合本岗位的录用条件,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或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一、履历与入职资料方面

1.在应聘及入职过程中提供的个人信息、履历、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离职证明、健康状况声明等材料或信息存在虚假、伪造、欺诈或重大隐瞒,经查证属实的,足以影响公司录用决定的;

2.未能按照公司要求,在入职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入职所需各项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的;

3.背景调查结果与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重大不符,或发现存在不良从业记录、法律风险等不适宜担任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4.入职时未如实声明与第三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竞业限制、保密等义务,或未能提供与前雇主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的。

二、健康与从业资格方面

5.经公司指定机构体检或员工自行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结果显示不符合本岗位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标准的;

6.(如适用特定岗位)未能通过岗位所要求的特定资格、资质认证或考试的。

三、工作表现与能力方面

7.试用期内,经考核被证明不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技能、知识水平或综合能力,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

8.在试用期内,出现 2 次(含)以上严重工作失误,或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工作失误累计达到 3次(含)以上的;

9.在试用期内,未能按照工作要求和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核心工作任务累计达到3次(含)以上,且无合理解释的;

10.试用期内,受到客户或内部相关方有效投诉累计达到 2次(含)以上,经查证属实的。

四、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方面

11.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劳动纪律或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12.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在其他任何单位兼职、从事第二职业,或参与其他经营活动的;

13.利用公司资源或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第三方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收受商业贿赂的;

14.试用期内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到人民币 500 元(含)以上的。

五、劳动合同与考勤方面

15.自入职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经公司书面通知 3 次(含)以上仍未签订的;

16.试用期内,经公司书面通知3次(含)以上,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转正考评的;

17.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达到 5 次(含)以上,或存在旷工行为累计达到 1 天的;

18.试用期内,累计请事假超过 5天(不含公司批准的特殊事假);

19.试用期内,实际出勤率低于 80%,导致公司无法充分评估的。

六、其他

20.劳动合同或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的,或根据岗位特性及要求,双方约定的其他可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请您仔细阅读以上条款。您的签署将表明您已完全理解并同意上述所有内容,并承诺将严格遵守。

《试用期录用条件告知书》签收回执

致:___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人确认已充分理解其中所列明的各项试用期录用条件,并同意在试用期内按照该告知书所载明的条件接受公司的考核与管理。本人知晓若在试用期内出现告知书中所列任何不符合录用条件之情形,公司均有权依法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

🔐 身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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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人:(签名)